我国现行《企业破产法》被称为“半部”破产法,仅规定了企业破产程序。长期以来,企业可以申请破产,个人则不能。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审议通过《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下称《条例》),至今已有三年,目前共有一宗个人破产重整案、一宗个人破产和解案执行完毕,法院依法裁定免除债务人的剩余未清偿债务的责任。 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已试行了两年多,深圳破产法庭庭长曹启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个人破产制度影响大,涉及到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在地方充分试点,取得成熟经验后再向全国推广,很有必要。他认为,一方面,社会对个人破产制度确有需求,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有利于促进市场主体公平、高效竞争;另一方面,个人破产的本土化模式仍需深入探索,要有配套措施确保制度平稳运行,要“稳”字当头。(中国新闻周刊)中国应该允许个人破产吗?
个人破产制度在深圳已试行两年多,个人破产制度试水影响几何?
1、本主题所有言论和图片纯属会员个人意见,与本论坛立场无关;
2、本站所有主题由该帖子作者发表,该帖子作者与本站享有帖子相关版权;
3、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转载或引用本文时必须同时征得该帖子作者和的同意;
4、帖子作者须承担一切因本文发表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5、本帖部分内容转载自其它媒体,但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6、如本帖侵犯到任何版权问题,请立即告知本站,本站将及时予与删除并致以最深的歉意;
"点赞是美意,打赏是鼓励"
请登录之后再进行评论
登录
不要回答!不要回答!不要回答!